男女主角分别是柳成之洛初的现代都市小说《完整文集阅读反派徒弟疯魔后,我成了唯一救赎》,由网络作家“知其为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反派徒弟疯魔后,我成了唯一救赎》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柳成之洛初,讲述了又在第二轮的比试中意外爆发出全灵根而获得大赛的第一名。这一战,不仅让男主俘获了女主的芳心,更是从此扬名天下,开始了自己超级无敌吊炸天的天选之路。而柳成之,也是从这时开始,过上了被原身摧残,可怜没人爱的艰苦日子。小说里,男主随随便便就爆个灵根,修为猛进。而这两年,洛初是亲眼看着柳成之忍着伤痛,不管酷暑炎炎,还是腊月飞雪,都艰苦修炼,才能成为后起之秀,成......
《完整文集阅读反派徒弟疯魔后,我成了唯一救赎》精彩片段
俗话说:“物极必反。”
可能是日子过得太过舒坦,导致洛初收到仙盟大会邀请贴的时候愣是怔了好一会儿没回过神。
【主线任务四——出席仙盟大会,收天赋异禀玉树临风惊才风逸气宇轩昂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天选之子萧辰为徒,并亲自授予昆吾剑。】
洛初:......难为你这芝麻大点的脑子能想出这么长的前缀,你这真的可以跟顺治皇帝的“礼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宏功至仁纯孝章皇帝”这个尊号相媲美了呢。
这三年里,系统跟死了一样,彻底没声了,静到洛初早已忘记了系统的存在,如今,这烦人东西又跳出来给她颁布任务,让她认清自己是恶毒女配这个事实。
“嗯?怎么直接跳到主线任务四了?”
橘猫在一旁心虚道:“呵呵,可能它又出BUG了吧。”
呜呜呜,它可不敢说是她的乖乖徒弟用忘灵术抹掉了她的记忆。
仙盟大会,是男主一战成名的地方。
仙盟大会每隔八年举办一次。
大会参与者多来自两处:江湖人士等未入仙门者可参与大会取得名次,多是为了扬名天下或拜师入仙门;仙门百家等派宗门内的优秀弟子前来切磋,多是为了宗门名声和取得进入黄泉古境试炼的资格,夺取宝物。
大会分为两部分:
一、无境大乱斗。击鼓为令,修士们都站在巨大的擂台上无武器自由进攻和防守,鼓声停止时仍站在台上的人进入下一轮。
二、针锋相对。第一轮获胜者们随机分配对手,赢者留下,继续比试,最终按顺序选出前十名佼佼者,颁发奖品,并获得进入黄泉古境试炼的资格,夺取宝物。
男主作为宗门外族,靠着矫健的身手在第一轮侥幸留下,又在第二轮的比试中意外爆发出全灵根而获得大赛的第一名。这一战,不仅让男主俘获了女主的芳心,更是从此扬名天下,开始了自己超级无敌吊炸天的天选之路。
而柳成之,也是从这时开始,过上了被原身摧残,可怜没人爱的艰苦日子。
小说里,男主随随便便就爆个灵根,修为猛进。
而这两年,洛初是亲眼看着柳成之忍着伤痛,不管酷暑炎炎,还是腊月飞雪,都艰苦修炼,才能成为后起之秀,成为年轻一代里修为拔尖者。
这反差,搁谁身上谁都受不了好吗!都是一个作者笔下的人物,凭什么男主享受的都是最好的,轻而易举就能得到所有人的爱,可不管自己徒弟怎么努力,都得不到任何一个人的喜欢,最后落得个惨死的下场?
洛初靠在竹椅上,看着正在给自己整理房间的乖乖徒弟,突然有点心酸。
洛初想让这个可怜的孩子活下来,随便跟哪个心爱的女子在一起,只要他幸福就好。她若为天,又该有多好,定善待他终身。
似乎是心有灵犀,柳成之抬头,对上洛初的眼睛,他微微一愣,道:“师尊,为何这般看着我?”
洛初回神,打趣道:“子何许人也,还不准人看?”
柳成之背在伸手的手指用力到泛白,试探地缓缓开口道:“只要是师尊,怎么看都行......师尊,那我从今以后将脸蒙起来,只给师尊一个人看,师尊也只看我一个人的,可好?”
或者,将师尊关起来,只给我一个人看,可好?
“胡言乱语。”洛初拿起旁边柳成之端来的奶茶喝了一口道。
“在山下历练的时候,总能听到人们夸赞师尊仙风道骨,可徒儿觉得仙风道骨这样的词也不足以形容师尊万分之一的美。”柳成之走过去坐在洛初的腿边,把脑袋靠在洛初的腿上,开心的笑了。
“你呀。”洛初笑着摇了摇头,“油嘴滑舌的。”
“一个月后就是八年一度的仙盟大会了,你好好准备一下,不要有太大压力,尽力就行。”
“嗯,都听师尊的。”
柳成之垂眸,长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一小片阴影,他依恋地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洛初身上柔软的布料。
是的,这样便好,只要师尊在他身边便好,那些不安分的心思就该牢牢压在心底,师尊她,不喜欢。
“笙儿,你可想好了?”这是他第二次问她。
“孩儿意已决,望父王爹爹成全。”
“万万不可啊殿下,您乃千金之躯,岂可,岂可......”大臣们惊呼,他们素来疼爱这个娇娇弱弱的公主。
“我是花间国的世安公主,十六年来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受民脂民膏供养,如今花间国正值危急存亡之秋,我又岂能苟且偷安无动于衷?唯有以身殉国,方能报答百姓们的恩情。”
温笙眼里的泪花迟迟不肯落下,她轻声说:“我其实,也没那么怕死。”
下一秒,她拿着刀刺进自己的胸膛,万念俱灰,却口擒笑意。
这是她无数次梦到的场景,可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日后,花间国王被放了出来,丧女之痛让他苍老了很多,头发竟是花白了。他抱着女儿的遗体,嚎啕大哭:“笙儿,父皇爹爹来晚了......”
奇怪的是,花间国的恶疾竟真的消失了。
百姓们得知公主暴毙,自发的、成群结队的,跪在王宫的殿台之下祈福。
只是那神官不了见踪影。
王下诏在全国搜查他的消息,却始终得不到回应。
那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温笙死去的那个冬日,前线传来捷报,楚芥带领三千精锐突围成功,一举剿灭了敌军,大获全胜。
喜悦如同曾经的恶疾一般在花间国内迅速蔓延开来。
“护国卫,怎么将马儿骑得这般急,可是家里有个娇娇娘?”副将打趣道,赢得了战争,没有谁是不开心的。
“确实是个娇气包,她还不是我的,不过很快就是了。”男人严肃的脸上出现了少有的笑容。经过三年的风吹雨打,生离死别,他已经褪去了少年气,更加成熟,更加冷峻。
吁——
“怎么停下了?”
“前面有人!”
原本空旷的沙地上站着一个人影。
白色斗篷连着帽,看不清面容,明明站的有些远,温润的声音却能清晰地传到楚芥的耳中,就好像是站在他身旁说的一般,带着阴森的寒意:“温笙?瘟神?真是可笑,她死了,花间国爆发怪病,百姓们却相信圣女的血肉有长生不老、包治百病的功效,将她活活分食啊......”
“你说谁死了?”楚芥拉住缰绳的手微微发颤,心底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
“圣女一族第四十八代传人,花间国世安公主。”
“你骗人!哪里来的脏东西,随意造谣,该杀!”楚芥眼睛通红,恶狠狠地瞪着那人,咬牙切齿道。
“信不信由你,只是,那世安公主以为你死了,临死前还穿着嫁衣呢,你说,她要知道她的情郎不但没死,还保卫着花间国残害她的百姓,她在地下的冤魂会不会安息呢?”
楚芥大吼一声,猛地策马而去,举剑想杀掉白衣男子。
可那人却笑出了声,帽兜之下,那双眼睛充满了戏谑的意味,轻轻摆了摆手,似是在告辞。
闪身没去。
“你别走!”
白日里一个活人突然不见,楚芥有些失神,却顾不得那么多,急急往花间国的方向去了。
军队消失的地方,那白衣男子又出现了。
他看着自己寒玉似的修长的手,低低笑道:“我这双手,可不能杀生啊。”
花间国内。
“公主血,公主肉,治百病,保长生,人人取其而食之,花间长存永不倒。”几个孩子坐在国门边,吃着冰糖葫芦,唱着歌谣。
守卫却面色惊恐地喝住他们:“住口!以后千万不要提公主二字,知道吗?快走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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