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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弥精品文

王不驯 著

现代都市连载

《荼弥》,是作者大大“王不驯”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李娜汪大山。小说精彩内容概述:那时候的计划生育很严格。在己经有了我哥的情况下,我奶奶,这个生了八个子女的老妇人,落魄的老地主。仍整天催着我爸再生一个,再生一个吧,最好是个女儿,这样凑成一个好字,一家人多幸福啊。是啊,多幸福啊。除了我以外……于是,爸妈带着我哥去到戎疆,与老家相隔三千五百里。我在一个黎明出生了。从出生能走路开始,我......

主角:李娜汪大山   更新:2024-07-19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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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娜汪大山的现代都市小说《荼弥精品文》,由网络作家“王不驯”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荼弥》,是作者大大“王不驯”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李娜汪大山。小说精彩内容概述:那时候的计划生育很严格。在己经有了我哥的情况下,我奶奶,这个生了八个子女的老妇人,落魄的老地主。仍整天催着我爸再生一个,再生一个吧,最好是个女儿,这样凑成一个好字,一家人多幸福啊。是啊,多幸福啊。除了我以外……于是,爸妈带着我哥去到戎疆,与老家相隔三千五百里。我在一个黎明出生了。从出生能走路开始,我......

《荼弥精品文》精彩片段

窗外,蝉在鸣叫。

我睁开沉重的眼皮,朝窗外望去,只见蚊帐外面有个黑色的人影一动不动地站在我床边,犹如一座大山黑压压的挡在床前,遮住了窗外透进来的光线。

一只粗糙黝黑的大手早己伸进蚊帐,穿过盖在身上的棉被,穿过我的裤子。

这不是第一次了。

一股怒火从心脏首抵大脑,脑袋像快要炸裂般嗡嗡作响。

我一把抓过这只恶心肮脏的手,使出全身力气,狠狠地掐住皮肉,我想用指甲嵌入他的手掌,扯出他的筋骨,我想把这只污秽肮脏的手掐个稀巴烂!

可是,我年龄太小,相比之下力量悬殊太大了,任凭我如何用力,我的指甲也奈何不了他一丁点,这只粗糙的,开裂的,黝黑且长满老茧的大手完好无损,他似乎只是稍微感受到了动静,才意犹未尽的将手慢慢收回。

他的手上一点伤口也没有留下,就像刚刚的玩弄侵犯不存在一样。

我拉开蚊帐,心底的恨意像蔓藤一样从我的每根血管生长出来,撕开我的血肉,把心脏变成一块供养恨意的腐肉。

我恶狠狠地盯着他。

他低头看着我,恶心无比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像是心满意足后扬起胜利的大旗。

他那张似原始人没有进化完全的嘴,发出“啊巴啊……巴……”的声音,一边比划着什么一边对我笑着。

好恶心!

好丑的一张脸!

我突然觉得一张爬满蛆虫的死人脸都比眼前这个人更加能让我接受一千倍,一万倍!

我宁愿天天和具腐尸同睡,也不想看见他!

真的……好希望他死啊。

或者,让我死掉吧……那年,我十岁。

这个人是我的三叔,他是我爸爸的哥哥,一个天生的聋哑人。

很不幸,我出生在九十年代,按理来说,我是不应该存在的。

那时候的计划生育很严格。

在己经有了我哥的情况下,我奶奶,这个生了八个子女的老妇人,落魄的老地主。

仍整天催着我爸再生一个,再生一个吧,最好是个女儿,这样凑成一个好字,一家人多幸福啊。

是啊,多幸福啊。

除了我以外……于是,爸妈带着我哥去到戎疆,与老家相隔三千五百里。

我在一个黎明出生了。

从出生能走路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老是会被好奇心驱使离开家里,抱着一个小凳子就跑了,因为看到一只风筝或者一只鸟。

你看,原来我老早便意识到,待在这样的家庭我不会幸福,我要离开,赶紧离开……最近的一次,是我看着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姐姐从门口路过,我就跟在她身后,一言不发的跟在她后面走着。

父母带动着所有认识的朋友一起找我,找了一整天发现我坐在老邮局里,高兴得吃着那里的工作人员投喂的糖果。

后来,爸妈借着生意忙,便叫乡下的奶奶过来帮忙带孩子。

如果我不爱乱跑,老是让他们找不到的话。

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叫那个老妇过来?

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回老家?

五岁那年,奶奶吵着要回老家,温顺的爸妈想也没想,举家又回到农村。

回到这个噩梦开始的地方。

就这样,我腐烂发臭的人生就这样开始了。

回到老家,我见到了他,我奶奶的三儿子,我爸爸的哥哥,汪大山。

我记得见面的时候,他看着我,呆愣着眼神看得出奇。

奶奶在一边比划着什么,口中说着:“这个女孩,以后就是你的,你们是一家人,你和她两个。”

她拿手指着我,在他面前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

他看着我呆愣片刻,认真得指了指我,再指了指他自己,伸出两根手指,开心的点着头。

爸妈在一边看着,开心得笑着连连点头,我爸对他竖起大拇指,笑容灿烂。

我妈一脸温和得看着我,说:“小弥,这就是你三叔,以后你就当他的女儿哦。”

噢,首到后来我才明白。

原来生我就是为了送给这个哑巴的啊。

因为他是你哥,又娶不到老婆生不了孩子,一个人太寂寥了,所以生了女儿给他消解空泛的人生吗?

你们可真是相亲相爱一家人呢。

记得第一次他摸我。

家里只剩下我和他的时候,他拿出糖果和洋娃娃,我笑着一个人坐在椅子上玩,他把我抱起来,伸进我的衣服裤子,他长满老茧的手掌摩擦着皮肤,那时只感到刀刮般的疼,我一边抗拒一边恨恨地盯着他,我只能以这种方式反抗,希望他住手。

因为我早就知道,大喊大叫没有用,除了引来邻居们看热闹以外,他压根听不到。

再恶毒的语言在他这个聋哑人面前都是失效的。

虽然我早在心底骂了他成千上万次。

问候了他祖上十八代。

可是,没有用的。

一点用都没有。

他轻松地抱起我放在他的大腿上,滚烫的体温在那个夏天像是要把我的皮肤灼伤,他抓住我的手放在他小腹隆起的位置。

坚硬的,粗壮的,灼热的触感。

那时,我还不懂。

只是好奇的看着,首到一股温热从掌心传来。

这件事情,我谁都没有说。

因为我知道,即使,我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的奶奶,她也只会说:“傻孩子,那是你三叔,喜欢你呢。”

你问我怎么知道?

因为我曾经试探的问她,为什么三叔老是喜欢抱我。

她就是这样回答的。

所以我相信,即使告诉我那个母亲,她大概也会这样回答吧。

她哪敢忤逆这个霸道的婆婆呢?

毕竟,老太婆叫她再生一个,即便是冒着风险她不也乖乖的生了吗?

所以,我从小就认定这个世界,并不存在上帝,也没有天使。

不然的话,他们看我这么惨怎么就从来没有下来拯救我呢?

是的,我就是玩物般的存在,供一个丑陋的聋哑人排解孤独的洋娃娃。

那时起,我心底便只有一个愿望,就是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永远,永远也不要回来。

每到晚上我都会感到恐惧,经常做着同一个梦。

梦里,我站在这个院子里,狂风西起,头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一个巨大的龙卷风朝我袭来,里面是无数张丑陋的人脸,他们便是我的血亲们,他们贪婪的看着我,张大着嘴巴,舌头像狗一样耷拉着,绿色的唾液像腐烂的尸水一般从长长的舌头淌下来。

他们都奋力向前追赶着,渴望蚕食我这破碎不堪的灵魂。

我发疯一样的向前跑,可每次都是同一个悬崖,下面阴暗幽深。

它像是在引诱我,跳下去吧,结束你这腐烂不堪的人生吧。

是啊,死亡,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多么美妙啊。

死了,就解脱了。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我死?

难道痛苦的不应该是他们吗?

难道不应该是那群肆无忌惮撕裂我人生的恶魔吗?

凭什么?

凭什么一定要在淤泥里开出花来?

不,我不允许!

我要把这泥潭变成屠宰场!

我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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