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古斯很忙,他发现我在做那些事后,显得有些高兴。
晚上回来他还会给我开小灶,我北疆话的水平突飞猛进。
让我没想到的是,纳古斯那双拿弯刀的手,拿起毛笔来也像模像样。
他一笔一划地写下李瑶华三个字,又在下边用北疆语对应写上我的名字。
我拿起纸吹了吹,问道:纳古斯,你以前去过大魏吗?
纳古斯搁笔的动作滞了一瞬,接着道:怎么这么问?
我说:你会写汉字,还知道新婚夫妻要喝合卺酒。
要是没去过大魏,那就是对中原文化十分感兴趣,无论哪一种,对我来说都是好事,这说明纳古斯并不像老可汗那般具有极强的侵略性。
我的那个粗略的想法,也许能得到纳古斯的支持。
纳古斯垂眸笑了笑,长睫遮住眼睛,以后再告诉公主。
我疑惑,这有什么好以后的?
整理他案几上的书匣子时,我竟然在里面发现了几本装订成册的诗集,随手翻了翻,发现纸张最柔软的几页,内容都是描写男女思慕之情的,明显被着重翻阅研究过。
我眉梢一挑,抬眸看向纳古斯。
他见我一直瞧他,还没反应过来我是什么意思,直到看清我手里的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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