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闪光灯,我强压住内心的恐惧,开始讲述我的一生。
我一开始不叫林盛楠,而是叫[生男],李生男。
出生在深山的村子里,因为一出生就是女孩子,所以差点被淹死,后来村里的人说以后可以卖了换彩礼才侥幸活了下来。
也许是这个名字好运,生了我的第二年,父母就生了儿子,所以我和弟弟是一起长大的。
但是比他大一岁的我几乎承包了家里各种各样的活,而且不被允许上桌吃饭。
最饿的时候,我从家里喂猪的石槽里掏东西吃。
被发现的时候也是一顿打。
父母叫骂着:[把猪饿瘦了,你弟弟天赐过年吃什么。
] 家里的人只要一有不高兴,我就是那个随便打骂的出气筒。
说到这里,我脱下外套,露出背上的两道疤。
[这是我12岁那年冬天要饿死的时候,偷吃了一个烤红薯,我的亲生父亲用烧热的火钳烫的。
] 之前我想遮住伤疤,就去纹了个身,所以即使是陈锦文也没有发现过不对劲。
后来,我在那位女校长的资助下成功地走了出来。
可笑的是,让我去上学的原因,是因为在那里,读书多的女人嫁人可以多获得一头猪的彩礼。
这时有记者凑上来问:[您的前夫说你用假离婚侵吞财产,请问这个您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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