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没想到的是,萧云竟还带上了我。
我四肢被废,骑不了马。
作为几人中身份最低贱之人,反而坐上了马车。
作为萧云的未婚妻,柳暮雨理所当然骑马行在他的身侧。
往年秋猎,萧云作为身份最尊贵之人,都会设个彩头。
以往常是些稀奇珍宝。
但这次,他设的彩头是满足一个力所能及的要求。
一个王爷的人情可比那些宝物要珍贵得多。
众人瞬间燃起斗志,摩拳擦掌地想在这次秋猎中夺得魁首,迫不及待开始了狩猎。
柳暮雨身骑白马,选了一个方向也隐入林间。
萧云并未着急出发。
感受到似有似无的视线后,我唤人也为我牵来一匹马。
“手脚被废还想着夺彩,真是好大的脸,你求求本王,本王说不定会帮帮你。”
萧云言语讥讽,面上却一派自得。
彷佛在说,瞧,本王魅力如此之大。
我忍下想要作呕之心,摆出一副倔强的样子,断然拒绝,“王爷与其在妾身身上浪费时间,还不如快追去找柳小姐,这里人烟稀少,指不定有什么危险。”
我似乎亦有所指。
萧云被拂了面子,自是不开心。
我也不管他脸色多难看,在小厮的帮助下上了马,试着骑了几步。
一开始适应良好,手脚被废只是使不得多大力,倘若由人牵着,慢慢走倒还能掌握。
变故突生,马儿突然躁动起来,很快小厮就牵不住。
自己只能吃力地趴在马背上勉强稳住身形。
马儿边躁动边往林子跑。
萧云回过神,正准备去追,又有侍卫来报。
说柳暮雨在林中被歹徒劫持,消失不见了。
一边是失踪的未婚妻,一边是身份卑微的小妾。
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望了眼我早已消失在林子中的身影,萧云咬咬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