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案发当晚和凯琳本来就在一起。
指甲上有他的DNA不算太奇怪。
而之前更新了关于从家到工厂通勤时间的信息,史提夫不具备下手的充分时间。
但是,欧文斯就不一样了。
因为他本人曾明确表示当晚他和工友喝了个通宵。
也就是说,他认为自己当晚“根本没接触过凯琳”。
然而,照片通过电脑数位化分析后发现,
他身上的抓痕并不像26年前说的金属碎屑划伤。
而工友又表示,实际上没人能证明他整晚都在酒吧。
随着手握越来越多的证据,班森认为:
欧文斯嫌疑越来越大了。
时机成熟了。
事不宜迟!
于是,警方决定,再次找欧文斯前来谈话。
26年了,也许,你的逍遥到头了。
可是,事与愿违。
欧文斯,不见了!
9
多年后,不知道班森会不会后悔打过那通打草惊蛇的电话?
那天,警员赶到欧文斯的住所,见到了欧文斯的妻子。
“我丈夫他,不在这里……”
欧文斯的妻子给警方递上了一张纸条,上面是留言给她的诀别信。
他畏罪潜逃了!
事后调查得知:
欧文斯和妻子告别后,从德州的圣安东尼,跑到墨西哥去了。
班森一脸愤慨和茫然:
他低估了犯人的险恶。
也高估了犯人的良心。
就差一步,只差一步。
但班森认为:
26年来,可可从未间断过对凶手的追查。
现在,凶手就在眼前,只要再继续坚持下去,一定会露出破绽。
也许冥冥中,坚持总有因由。
因为,那个破绽,很快就来了。
2007年3月,有个线报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