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从国外赶回来,发现我晕倒在地,上半身全是血。
我在医院抢救室昏迷了七天七夜。
醒来后听说,傅烨陪着沈念之出国游玩,至今未归。
我突然感觉身体里传来‘啪’地一声,像是绳子断裂的声音。
我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那个恨不得将全世界都献给我的人,不见了。
实验室的项目只剩下收尾阶段,需要的人手不多,我跟导师批假很快审批了下来。
时隔多年,我再次踏入熟悉的土地。
意外见到了照片中的女子,她似乎是来接人的。
我顺着她的眼光转身。
一道熟悉的身影隔着无数人流,若隐若现。
我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
那道身影越来越近,心脏一阵阵的钝痛提醒着我要清醒过来。
是了,这不是幻觉,是真的傅烨。
确认眼前的事实,我慌张的拖着行李转身就跑,期间撞倒了好几位行人。
我频频道歉,不敢多做停留。
到民宿才发现,我的膝盖在流血。
鲜血顺着小腿蜿蜒到脚踝处。
干涸成两条血线。
我强颜欢笑,安慰自己还好没有凝血功能障碍,不然回国第一天就得进医院住了。
那可不太吉利。
我从行李中找出药箱,处理膝盖的伤口。
消毒水的刺激,疼得我泪水直流。
我一边哭一边将伤口包扎好。
眼前专业的医学包扎手法比之前傅烨给我包扎的好上无数倍,不枉我专门为此学了一个星期。
到国外的那两年,我疯狂找事做。
只要傅烨为我做过的事情,我一定要求自己比他做的更好。
似乎这样就能磨灭他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
似乎这样就能告诉自己,不需要依赖任何人也可以过得更好。
后来,我遇见了我现在的导师,他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