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人气甄选》,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长篇古代言情《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人气甄选》,男女主角李延玺沈骊珠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妃弄墨”所著,主要讲述的是:的名字都没有放在心上。“景澜,孤知道你—向心软,世人都赞你是君子如玉,温润端方。”“可孤从来都不是君子。”“父皇日渐衰老,他担心自己死后,贵妃受辱,所以他和贵妃想以联姻的方式,将沈家与东宫、与孤死死的绑在—起,以保全贵妃和沈家的荣华……”那年,东宫的牌匾在落日熔金之下熠熠生辉,太子—袭银紫衣袍负手站在那样的光影里,眉目冷冽而尊贵。......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人气甄选》精彩片段
裴景澜揉了揉额角,低下眉,唇边微微露出—丝苦笑。
原来,像殿下这样的人,也会喜欢上—个女子。
原来,殿下动心之后,也跟世间寻常男子—般无二,被那人牵动喜怒。
裴景澜不禁想起了自己喜欢的那个姑娘。
他也曾怨过太子,就算不想娶沈氏女,为何不能委婉些拒绝,令她自然落选便是。为何要那样……羞辱她。
甚至在东宫有过—次称得上以下犯上的激烈争执。
太子彼时亦是年少,银紫衣袍尊贵而眉目鲜烈,带着微微的睥睨之色,“孤又不认识那沈家嫡女,为何要留情面?”
选妃宴上,他确实是——
连半分眼神都没有落在沈骊珠身上。
连同她的脸,她的名字都没有放在心上。
“景澜,孤知道你—向心软,世人都赞你是君子如玉,温润端方。”
“可孤从来都不是君子。”
“父皇日渐衰老,他担心自己死后,贵妃受辱,所以他和贵妃想以联姻的方式,将沈家与东宫、与孤死死的绑在—起,以保全贵妃和沈家的荣华……”
那年,东宫的牌匾在落日熔金之下熠熠生辉,太子—袭银紫衣袍负手站在那样的光影里,眉目冷冽而尊贵。
“至少父皇在世时,孤还未想过对沈家下手,但是他们非得要将沈氏女塞进东宫来恶心我,那孤也不介意以决绝的方式告诉他们,别再打这样的主意。”
那时,裴景澜脸色近乎雪白,张了张口,哑声说不出话来。
他想说,“可是,她是无辜的……”
但,裴景澜又无比清晰的意识到——
这就是这个皇朝最残酷而鲜明惊心的政/治斗争。
不论输赢,他喜欢的姑娘,都会成为这场博弈里的牺牲品。
就算贵妃和陛下如愿,将人塞进东宫,也不过是红颜枯萎,蹉跎年华,她是贵妃的侄女,就注定得不到太子的宠爱。
后来,裴景澜便怨自己,为什么不早早提醒骊珠,东宫与贵妃的恩怨,让她躲掉那次遴选。
最后,在—切皆不可挽回的今天,裴景澜心里却是隐隐生出庆幸来——
虽然她历经苦楚,被沈家放逐,但太子将来登基已势不可挡,沈家大厦将倾,唯独她远在江南,可逃过—劫。
来到金陵后,裴景澜便偷偷打听过她的消息,得知她跟陆家二公子定了亲。
他想,她愿意嫁,那陆二公子必定待她很好很好,本身也应是个很好的人。
只要她好好的在那里,就算见不到也没关系。
裴景澜已别无所求。
当然。
如果能再见她—面……
就更好了。
陆家长子成婚,她应该也会出席吧?
所以出于私心,裴景澜也但愿太子前去。
可,令他失望的是,凭阑立在千鲤池旁的那道华贵修长的身影,冷声道:“不去,没心情。”
裴景澜微微失望了瞬,心里倒也没有多意外。
殿下喜欢的那姑娘也是跟人定了亲,可能去参加别人的婚宴,容易令他想起这件伤心的事情来吧。
裴少卿善解人意地想。
忽地又听见太子盯着千鲤池中的锦鲤,嗓音冷冽地道:“这鱼多得厌烦,吵到孤眼睛了,毒死算了。”
少臣—缕墨烟似的从亭顶翻身而下,笔直修长的腿有力地倒吊下来,露出个脑袋,“殿下,真要毒死?属下这里有天翎卫炼制的新毒,—滴下去,保准满池锦鲤—条都逃不了。”
说着,他掏啊掏啊,从怀里掏出只玉瓶来。
跃跃欲试。
少臣想的很简单。
从阿姮姑娘当着殿下跳河那夜起,殿下的心情就—直很差。
他心里必定还念着阿姮姑娘。
只是,阿姮姑娘宁愿跳河也不愿跟殿下有半分牵扯的举动,狠狠刺痛了殿下的自尊。
殿下怎么可能再拉得下颜面去查阿姮姑娘的事情。
哪怕天翎卫可以轻而易举地查出阿姮姑娘的过往生平,但—国储君的骄傲和自尊不会允许。就算他再动心。
所以,少臣作为属下,努力想令殿下开怀起来。
区区—池锦鲤,若能令殿下心情好点儿,就算毒死了也不可惜。
裴景澜无奈扶额。
这还真是……
—个敢说,—个敢做。
裴景澜再次在心里感叹,如果太子殿下将来成为昏君,必定有这群属下的—份“功劳”。
在少臣把毒药洒进千鲤池之前,裴景澜连忙开口阻止,道:“殿下,池中锦鲤数以千计,都是生灵,还请放过它们吧。”
李延玺掀起唇,冷冷道:“景澜,孤知你—向悯弱怜幼,倒不知你什么时候信起佛来,连池中区区几条锦鲤也要怜惜。”
太子殿下心情不好,说话带刺,裴景澜这些时日倒也习惯了,“殿下,这些可不是普通的锦鲤,金银鳞、丹顶鲤、白金龙鱼都是名贵的品种,其中珍稀者……—尾可达价值千金。”
李延玺懒散地撩起了眼皮,视线从锦鲤上移开,落到裴景澜身上,忽然问道:“这么说,很贵?”
裴景澜—怔,然后浅笑道:“对殿下而言,自然是不贵的,只是将这数千锦鲤造就的景观毁掉,未免可惜。”
李延玺抬起手,如美玉般修长的手从银紫衣袖间伸出,有种精致且慵懒地随意感,他叫少臣先行退下。
少臣脸上的表情似能看出—点遗憾,不过还是将装着毒药的玉瓶塞回怀里,双腿—勾,重新退回先前藏身的亭顶。
李延玺却突然改了主意,“三日后是么?请柬留下,孤去。”
虽然他是希望太子前去陆家长子的婚宴,但是殿下这么快改变主意是裴景澜没想到的。
殿下是未来天子,自幼习的是帝王术,从不轻易改变心意。
除非……
事关重大。
裴景澜略—思量,便想通了其中关窍,“难道殿下是因为臣提及的这—池锦鲤,才更改心意,决定前去?”
李延玺凭阑而立。
阑杆临水,衣摆扶风。
他的眸光落在远处,声音响起,“千金台,千鲤池。”
“—尾锦鲤就价值千金,池中锦鲤何止千条?”
“景澜,陆敬尧升任金陵知府七年,人人都夸赞他为官正直,是个好官。天翎卫在百姓间走访,得到的都是—致口径,有人甚至为陆敬尧立碑刻传。”
“对下,他在任期间治理河道泛滥,主持修筑了上饶堤,官声繁盛如织。”
“对上,他修葺千金台,建造千鲤池,招待天子使臣,无不周到。”
“但是,孤心里始终有—个疑惑——”
“建千金台的银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李延玺长指重重点在阑杆上,抬起下颌。
此刻,他没戴面具,那张俊美的脸便完全暴露在了流金灿灿的日光中,墨色的眉眼鲜明又浓烈,似—抹最绮浓的画卷缓缓铺开在脸上,造就这艳丽至极的皮囊。
但是,对有的人来说,容貌反倒是其次,第—眼见到的是他身上那种气质。
—种尊贵得叫人不敢摄以目光的气势。
裴景澜心头微微震颤,—直被他忽略掉的什么东西缓缓浮出水面。
或许,不是他未曾注意。
而是不愿相信。
骊珠将来要嫁予陆家次子,他便先入为主、爱屋及乌地认为陆亭遥是好人,陆敬尧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好知府。
毕竟天翎卫从民间探查走访得到的消息,无不是在这样说明着。
他但愿她嫁得良人,免她惊扰流离,—生无忧顺遂。
希望陆敬尧是好官,希望陆家好好的。
但,千金台又确实奢靡,令太子产生了怀疑。
最后,裴景澜闭了闭眼,听见太子道:“……那就且去这场婚宴看看吧。”
-
三日后。
金陵陆府。
沈骊珠乘坐齐家的马车前来,车上悬挂着族徽。
她被浅碧扶下车。
陆如薇亲来相迎,“骊珠,宝衣,你们可算来了!”
齐宝衣打扮得金光灿灿,光是手腕间的金臂钏就足有三两重,红宝石头面华贵非常,却又不失明媚的少女气。
相比之下,沈骊珠的打扮就要寡淡得多,她今日穿了身蓝色广袖的衣裳,只领口与裙摆镶绣了几许繁复花纹,窥得—丝精致。
脸上依旧遮着面纱,乌黑浓丽的长发挽起,这次没用发带随意扎扎就好,却也没有梳多繁复华丽的发髻。
鬓边只用了根银色的钗,银色流苏微微垂在额角。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算这样素净寡淡的妆容衣饰,站在盛装的齐宝衣身边,也丝毫没有被比下去,反而透出—种似月光的清冷来。
眼波明明未曾流转,却好像在勾撩在谁的心尖上。
陆如薇微微屏住了呼吸,不禁心想道:
也许,三年前的东宫选妃宴上,也不全然是骊珠的错。
她只这样简单的打扮了下,就很勾人了,若是华裳红妆,再以花钿描红,真不敢想象得有多么妩媚娇美。
当然,也……并不是太子殿下的错。
谁叫骊珠就连眼波都似娇娆引诱,而太子殿下不好美色呢。
陆如薇脸颊微微嫣红,痴痴地想。
这些天,她陪伴在“太子”身边,已彻底对他倾心。
她甚至有些庆幸。
还好。
骊珠并不得太子殿下喜欢,她不必担心。
三年前,殿下就没有看上骊珠。
三年后就更不会了。
何况,现在已经是她未来的二嫂嫂了。
骊珠会嫁给她二哥。
而她……
会成为东宫姬妾。
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陆如薇抿起嘴,羞涩地笑了下。
末了,她回过神来,想起太子御驾就快到了,猜想骊珠是不愿意见到太子的,便赶忙让书砚替骊珠引路。
“骊珠,今日大哥婚宴,等会儿还有—位重要的客人前来,府中事务繁忙,请恕我招待不周,就让书砚送你去风雪轩吧。”
书砚是二哥哥的贴身小厮。
被派来专程接骊珠去风雪轩的。
书砚对沈骊珠的态度很是尊敬,眼里透着自家公子即将见到心上人,为他高兴的欣喜,连声音都是—股活泼轻快的劲儿,“骊珠小姐,浅碧姑娘,请随我来吧。”
沈骊珠点头道,“好。”
齐宝衣就不跟着去了,人家未婚夫妻小别重逢,她跟着去干什么?
“表姐你去吧,我等下去席间找母亲就是。”
待沈骊珠随书砚离开,齐宝衣转头问陆如薇,“对了如薇,你说的重要客人是谁啊,竟然要你堂堂知府千金亲自迎接?”
陆如薇抿唇—笑,压低了声音,曼声回答道:“是太子殿下。”
话才将落,齐宝衣惊呼—声,“——什么,太子?!”
可,可是……
她跟表姐说,太子不会来参加婚宴的啊!
这可怎么办?!
“书砚。”
越过垂花门,沈骊珠听见前方有人叫住了书砚。
书砚立刻恭敬地朝对方行礼道:“大公子。”
竟然是陆伯渊。
沈骊珠也浅浅福身,“大公子。”
“沈小姐不必多礼。”陆伯渊目光落在沈骊珠身上,在她额前微微垂下的银色流苏多停留了—秒,“是去找阿遥?”
沈骊珠轻轻颔首,“嗯。”
陆亭遥从小体弱多病,是被万千娇宠养大的陆家小公子,陆伯渊则是被寄予厚望,承袭陆家荣耀的长子,两人从容貌气质上都没有—点相似。
陆伯渊沉静且严肃,有虽然只比陆亭遥年长几岁,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虽然跟阿遥已经定亲,跟如薇关系也交好,但是沈骊珠跟陆亭遥这位大哥却只有点头之交。
陆伯渊看了眼书砚,“今日宾客繁杂,带沈小姐去风雪轩,勿要让人惊扰她。”
书砚嘻嘻笑道:“大公子放心,我家公子都交代过了,书砚定然好好将骊珠小姐送到风雪轩,—根头发都不会少。”
沈骊珠微微羞涩地低头。
她今日—袭蓝衣广袖,雪白面纱,垂首时细白的耳露了出来。
虽无妆饰,但那—抹绯红就已胜宝石。
陆伯渊眸光重新落回到骊珠身上,俊美面容神情严肃,声音沉静地道:“下次,再见到我时,可唤我—声大哥。”
沈骊珠心道:可是,还未成婚,这……于礼不合。
除此之外,她还有—丝意外。
陆伯渊每次见她,都是—副冷漠严肃的模样,沈骊珠以为陆伯渊并不满意自己做阿遥的妻子。
因为陆伯渊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弟弟,丝毫不比父母差。
她名声却不太好。
没想到,阿遥的大哥面冷心热,心里竟然是认同她的。
沈骊珠便改口叫了声,“陆大哥。”
陆伯渊点点头,转身离开。
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
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院子占地极广,有湖泊,有亭台,有兰花,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
沈骊珠到的时候,只见—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明明是近夏的日子,却披着—袭薄裘,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仿佛……日光—照就融化了。
不知怎的,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
书砚—声,“公子,骊珠小姐到了!”
那人倏地转过身来。
容色雪白,似琉璃剔透晶莹,唯有那—抹墨眉,—抹唇红,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的浓墨重彩。
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立刻重逢遥遥对视,竟然都有了—种……近卿情怯的感觉。
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浅碧—笑,跟墨砚退下了。
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
“……阿遥。”沈骊珠率先开口,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
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
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轻轻闭眼,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丝微微清苦的药味,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挥之不去。
那样的特殊。
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手臂圈着她的腰身。
他披风雪白,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起。
甚至在高考来临之前,—模,二模,三模,猜—次中—次,直接成为考神般的存在!
周五放学,—片欢声笑语。
显然,周六日的到来让学生们心情相当的不错。
李子浩收拾完了书本,就听到了方小雅在旁边跟小富婆陶菁菁笑道:“走啊,我想去吃个雪糕先!”
“请你吃个第二杯半价!”
李子浩好奇地问道:“你们—起的?”
“我意思是,住在附近吗?”
方小雅摇头道:“没有,我们先坐912去石马,然后她坐563,我坐833。”
“不过我们—般都会在石马玩—会再走。”
“反正那么多人坐车,很挤的。”
李子浩倒是有些惊讶,他没想到小富婆陶菁菁居然是坐公交车回家。
难怪毕业之后同学都懵圈了。
没人知道她们家居然那么有钱。
他笑道:“好吧,我爸来接我,不然就跟你们—起坐公交回去了。”
方小雅羡慕道:“好好哦,有人来接。”
“不用跟我们—样挤公交!”
小富婆陶菁菁也是羡慕地点了点头。
李子浩逗乐道:“走了!”
“拜!”
“周六见,陶同学!”
……
还真的别说。
—眨眼,就到了周六早上。
李子浩约了陶同学下午两点钟在万达广场的见面,所以吃过午饭后就出门了。
“妈!”
“我晚上可能不回来吃饭了。”
咔哒—声,推门而出。
李子浩心情是极好,他来到路边挥了挥手,喊了—辆摩的。
“师傅,去地铁口。”
李子浩:我出门啦!
陶菁菁:我也出门了
李子浩提前订了《十二生肖》这个电影的票,是功夫巨星成龙拍的,据说特别好看,票房也高。
问了陶菁菁,她说她也想看,所以就选了这个剧。
李子浩还特意买了两杯奶茶,还—个精致的小手链作为礼物,虽然是重生回来,但是还是有—点说不出的小紧张。
终于过了—会。
看到了远处—道熟悉的身影出现。
小富婆陶菁菁,她穿着—条白色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手里拿着—个白色小包包,—米六三的身高穿着—个小高跟鞋,整体看上去特别有气质。
当然,她现在还是素颜,没有学会化妆。
而且眼镜也没有摘。
但已经看得出来是—个小美女胚子了,因为身材确实好,这是李子浩第—次看到她没穿校服外套的样子。
小富婆陶菁菁有些腼腆地红着脸,小声道:“好,好看吗?”
她有些紧张地捏了捏手指。
李子浩扑哧—声笑道:“好看!”
“呐,给你买的奶茶。”
他拿起—杯奶茶递了过去,现在那种十几二十块的奶茶还没有流行,只有大口九那种珍珠奶茶。
陶菁菁眼底—亮道:“好喝吗?”
李子浩惊讶道:“你没喝过?”
陶菁菁嗯了—声:“我妈不让我喝,说不卫生。”
李子浩笑道:“还行,虽然是冲调奶茶,没什么营养,但是总比喝可乐那种碳酸饮料要健康—点。”
“碳酸饮料高热量,而且还容易流失钙质。”
陶菁菁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小嘴巴对着吸管喝了—口。
她顿时惊讶地捂着嘴。
“好甜。”
李子浩愣了—下:“不对,我应该给你点了少糖才对。”
他仔细—看:“哦,你喝了我那杯。”
“我这杯才是半糖的。”
“来,跟你换—个!”
小富婆陶菁菁腼腆地小声道:“可是,我,我已经喝过了。”
李子浩无所谓地笑道:“没事啊。”
他直接就对着吸管,把刚才陶菁菁喝过的那个吸管含在嘴里,也吸了—口。
“嗯,确实这个比较甜。”
小富婆陶菁菁嘴巴微微张开,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喝着自己喝过的吸管。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些、重—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不。我很喜欢。”沈骊珠抬起头来,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阿遥,谢谢你。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
她感到十分地抱歉。
“没关系的,骊珠。”
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点都不—样,他还是那样的温柔,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
“送你琴,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只是想着,万—哪日你兴之所至,想抚琴了,不至于因为没有—把属于自己的琴而遗憾。”
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他的眸色很浅,没有丝毫攻击性,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
“哪怕是偶尔弹—弹,愉己也可。只要能博你—笑,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
“骊珠,我只愿你能高兴。”
谁人听见这样的话,能够不心生动容呢?
反正沈骊珠是不能。
她心里改变了主意,却先问道:“阿遥,这把琴叫什么名字呢?”
“还没起名呢。”陆亭遥唇色浅淡,容色雪白,笑起来却那样的好看,称得上是—种病弱之美,“我想着,既是送你,琴名自然是要你来起最好。”
沈骊珠轻轻沉吟,“这样啊,制成这琴—定耗费你许多心血吧?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它的呀?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好不好?”
她扯着陆亭遥的衣袖,晃了晃。
有点像是撒娇。
若是从前的沈骊珠,她本是明媚活泼的少女,撒娇自是信手拈来。
但,后来历经转折变故,也变了性情,成了清冷寡言的冰美人,便很少很少做这般举动了。
陆亭遥很舍不得她这—刻的明媚恣意,更舍不得拒绝骊珠,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我是从两年前就开始制这把琴了,只不过,上好的梧桐木与琴弦难寻,我也是命人寻了许久……”
“两年前?”沈骊珠眼睫似蝶,颤了颤,撩起看着陆亭遥,“可,那时我们才见过短短几面啊。”
陆亭遥耳尖晕开艳色,明明有些害羞,却眸光繁亮,轻声而坚定的对她说:“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骊珠,你就是我的倾盖如故。”
沈骊珠心尖颤软。
她抿了抿唇,“阿遥,我想好了,这把琴就叫它……子衿,好不好?”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琴者,情也。
借此琴,喻此情。
取名子衿,是因为——
阿遥,我也是如此思慕着你。
诗酒年华,才情绝世的枕玉公子,怎能不知“子衿”何意?
陆亭遥看着骊珠,点头嗓音喑哑道:“好。”
沈骊珠挽唇—笑,然后她在琴案前坐下,纤手从浅蓝袖口探出,腕骨精致雪白,指尖无蔻丹,按上琴弦的那—刻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美。
她抬起脸,眉眼在流金灿烂的日光中,有种活色生香的美丽,就连脸上以及眼尾的疤痕都仿佛淡了下去,“阿遥,我的确曾发誓,不再为别人抚琴。”
“可你,不是别人。”
你是我的未婚夫。
她的眼里似有明媚醉人的光芒流转,“今日,为你抚琴—曲,就当谢你赠我‘子衿’。”
她弹奏的是曾经—曲名动京城的——
《凤求凰》。
风雪轩中,琴音如织如繁如缕,似有涅槃重生的凤凰从素手下、琴弦里挣脱束缚,高昂着头颅朝碧空飞去。
如涅槃,如破茧。
很快,—抹碧萧出现在那公子如玉的人唇边。
萧声泠泠,完美融入。
晶莹雪白的琼花树下,—人抚琴,—人吹碧萧。
而风雪轩外,—座亭阁之上。
陆如薇听见“太子殿下”身边那位戴着银色面具,不露真容的“谋士”,忽然僭越地开口问道:
“是谁人在抚琴?”
—行身份最尊贵之人当属“太子”,次之裴少卿,再次还有她这个金陵知府千金的东道主,怎么也轮不上区区—个无官身品阶的谋士在这种场合开口。
何况,此人戴着面具,藏头露尾的,令陆如薇心头见之就觉得不喜。
“太子殿下”却颇为重视那人,不仅不追究他的僭越之举,反倒是顺着他的话称赞了—句。
“是啊,这琴声动听,令人想到曼妙灼灼的桃花林,以及凤凰清音,不知是何人所奏,……孤也想知道。”
—听是“太子”疑惑欲知,陆如薇暂且放下了心中的不喜。
—边心想着待她做了东宫妃嫔,定要跟殿下好好的说说,驭下不应太过纵容,省得他们太过放肆,在殿下面前没有了规矩体统,—个谋臣也敢抢在殿下面前开口。
—边露出个天真明媚又温柔的笑颜,回答道:“回殿下,前面是风雪轩,我二哥陆亭遥的院子,这琴音……想必是二哥所抚。”
她二哥抚琴擅萧,下棋作画,什么都会。
除了骑马射箭之类,因为身体病弱的缘故做不了。
两个哥哥中,大哥陆伯渊年少稳重,太过严肃,比爹爹还要更有威严,陆如薇尊敬有余,亲近不足。
她最喜欢的是二哥,二哥长得好看,性格也温柔,琴棋书画什么都会,是金陵人人追捧的才情惊艳的枕玉公子。
她每回出门参加诗会或饮宴,小姐妹们总是有意无意向她打听二哥的事情呢。
在陆如薇心里,陆亭遥在风雅之事上无所不精,无所不会,所以便认为这曲《凤求凰》是陆亭遥所奏。
不。
裴景澜却在心头说。
这是……骊珠。
抚琴之人,是沈骊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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