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程瑶权九言的现代都市小说《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畅销小说》,由网络作家“如珠姒宝”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是程瑶权九言的精选其他小说《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小说作者是“如珠姒宝”,书中精彩内容是:这种人参又叫四品叶野山参,是大补之物。属于特等参。关键时刻能救命的,这种特等参根本就不愁卖。看着好不容易挖出来的人参,程瑶眉眼弯弯。她本以为这颗人参最多十年左右,没想到竟然来了个意外的惊喜。有了这颗人参,就不愁没有带着父母跑路的路费了。她本来还想看看能不能找到第二棵人参。......
《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畅销小说》精彩片段
1998年,这个时候没有随处可见的化学工厂。
河水没有被污染。
山头也没有被过度开发,里面有着各种丰富的物资。
就在此时,空气中突然传来奇怪的声音。
程瑶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个声音,立即朝声源处走去。
穿过丛丛荆棘,她看到了一处非常茂盛的青草。
这个青草很明显比别处的绿,也比别处长得好。
程瑶嘴角微勾。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个野山羊窝。
虽然有句话叫兔子不吃窝边草,但野山羊也是不吃窝边草的,而且根据地形,加上前世在缅甸逃亡的经历判断,这肯定是个野山羊窝。
果不其然。
轻轻拨开草丛后,就看到一窝小羊崽在跟自己打招呼。
小羊崽们哼哼唧唧非常可爱。
程瑶被眼前这一幕萌化了心,弯腰抱起一只小羊崽。
眼前的小羊崽在程瑶面前自动变成香喷喷的烤羊肉串。
野生的山羊肉特别好吃,不柴不膻,烤得滋滋冒油后再撒上一把孜然和辣椒粉,一口下去外焦里嫩,那滋味别提有多美。
想到这里,程瑶不禁咽了咽口水,抱着小羊崽猛亲了一下,“小羊肉串你怎么能好吃,哦不.....可爱呢!”
白色的小羊肉串大概一个月左右。
一共三只。
程瑶将这些小羊肉串全部放进了自己的背篓里,防止小羊肉串路上会饿,她还拽了把青草一起放进去。
很快。
程瑶又在一堆杂草里发现了一个宝贝!
一颗长相很好的野人参。
要问程瑶为什么会认识人参,那是因为前世的她还是个中医。
前世被卖到缅甸后,她先是被医学贩子噶了一颗肾,最后又被转而卖给了一个农场主,没日没夜的给农场主干活.....
那个农场里有很多黑人奴隶,还有跟她一样来自全国各地的人。
男女老少。
而场主对他们这些人就像对待牲口一样,非打即骂,吃最差食物,干最重的活。
程瑶的两根手指也是在那个时候断掉的。
在那个人吃人的环境里,程瑶学会了各种防身的技能,还交到了第一个朋友。
那是一个来自华国的七旬老人。
因为年纪大了,干不了体力活,所以经常吃不饱饭,程瑶见老人可怜,于是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把自己的食物节省下来偷偷塞给老人。
一来二去。
程瑶和老人结成了忘年交。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程瑶才知道,原来老人也来自华国,并且是一名老中医。
他希望中医能传承下去,于是便将毕生医学全部教给了程瑶。
程瑶从小到大就很聪明,对于中医更是有着惊人的造诣。
就连老人都说她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
后来。
程瑶又陆续认识了其他来自各个国家的人。
他们教会了程瑶很多东西。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四年。
直至程瑶一次偶然间遇到了个贵人。
在贵人的帮助下,她被顺利送到国内。
回国后。
程瑶靠着老人所教的医术,成了鼎鼎有名的神医。
可身体却越来越差。
医者不自医。
程瑶本身就只有一个肾,还缺了手指,被毁了容......因为身体的残缺,她甚至不敢在白天出门,许是老天爷可怜她,再次睁眼,程瑶就回到了四十多年前。
看着眼前这株野人参的枝叶情况,程瑶判断它的参龄最起码有十年以上。
人参的年限越长越值钱。
按照九十年代的价格算的话。
一年参能值50块钱,两年参100块,三年参150块,那么十年参就值500多。
野人参的话,就更值钱了。
程瑶还听一些老中医说过,野人参时间长了是有灵性的,看到有人要来挖它,是会长脚跑掉的。
因此,一些经验老道的挖参人,在野外看到人参,第一步都是先用红线把人参拴起来。
刚好。
程瑶绑头发的东西就是一根红绳子。
为了防止人参长脚跑掉,程瑶立即从头发上把红绳子扯下来。
啪。
乌黑的秀发瞬间铺满了整个后脑勺,衬得那张小脸愈发娇小迷人。
程瑶跟身边其他小伙伴不一样,她不仅长得非常好看,身材高挑,而且皮肤非常白,就算常年干农活,也没见晒黑。
就是比同龄的孩子瘦弱很多。
用红头绳将野人参拴住之后,程瑶就开始小心翼翼的挖土,刚好背篓里就有一个小铲子。
这样挖起来也不会太费劲。
野人参非常珍贵,如果能尽量保持根须的完整性的话,就会更值钱。
山上的土质非常硬,但程瑶也不着急,就这么慢慢挖着。
半小时后,便收获了一根完整的野人参。
品相极好。
足足有二三十厘米那么长,另外,程瑶数了数,这根人参一共有50个芦头。
人参的年限就按照芦头来区分,一般一年长一个芦头。
也就是说,这根人参足足有50年历史了!
这种人参又叫四品叶野山参,是大补之物。
属于特等参。
关键时刻能救命的,这种特等参根本就不愁卖。
看着好不容易挖出来的人参,程瑶眉眼弯弯。
她本以为这颗人参最多十年左右,没想到竟然来了个意外的惊喜。
有了这颗人参,就不愁没有带着父母跑路的路费了。
她本来还想看看能不能找到第二棵人参。
但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程瑶也知道,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
不过,虽然没再找到野人参,却让程瑶发现了很多野蘑菇。
前几天下了雨。
山里的野蘑菇长势喜人,而且都是些罕见得牛肚菌。
野生的牛肚菌营养价值非常高,在后世甚至卖到了几千块钱一斤
但现在这个年代,他们村信息封闭,加上前几天有人吃完不知名的蘑菇就被毒死了,一时间风声鹤唳,大家提蘑菇色变,于是就再也没人敢上山捡蘑菇了。
但县里的人敢吃。
重要的是。
相比村里县城也不缺钱。
捡完蘑菇后,程瑶又在山里发现了很多罕见的草药,她采了一些放在背篓内,而后就没再停留,加快脚步往县城的方向走去。
东支村跟县城是挨着的,只有10公里左右,因此住在附近的村民们都会选择将自家吃不完的土特产拿到县城的集市上卖。
10公里的路程放在后世开车10分钟就到了,但在这个‘通讯全靠吼,交通全靠走’的年代里,走过去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
上午十一点。
程瑶终于抵达县城的CBD中心。
98年的十八线城市小县城,说不上多繁华,但时代的脚步也慢慢发展,街道上非常热闹。
没有随处可见的玩手机的低头族,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对未来的希望。
随着大批量工人的下岗潮,此时也是下海经商的最佳时期,后世的很多商业界大佬,都是从这个年代发家的。
比如著名的QQ企鹅大佬便是1998年注册的公司。
阿里巴巴淘宝1999年成立。
既然重活一世,程瑶便要抓住这最好的商机和时局,跟上时代的浪潮,弥补上辈子的所有遗憾。
程瑶来到集贸市场找了个位置,然后将背篓里的小羊肉串和牛肚菌全部拿出来。
人来人往间,程瑶的小羊肉串和新鲜采摘的牛肚菌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小姑娘,这牛肚菌多少钱一斤?”
程瑶虽然从来都没有做过生意,但有上辈子的经历在她知道怎么拿捏人心,立即笑着开口,“姐姐眼光可真好,这是我刚采的野生牛肚菌,新鲜着呢,煮汤炒菜都不错!六块钱一斤,姐姐你长得这么好看,算你五块钱一斤好啦。”
程光辉现在既愤怒又难过。
李淑芬也被吓傻了,脸色惨白,“阿瑶,现在都被菩萨说中了,那咱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啊?”
程瑶抬眸看向母亲,“既然他们想让咱们死,那他们就必须付出代价!”‘
前世的父母不能白死。
既然重活一世,程瑶当然要让恶人有恶报。
付出代价?
程光辉看着眼前已经能撑起一片天的女儿,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这些年他整天都在矿洞里上班。
忽视了女儿的成长。
害女儿才十八岁,就肩负这么多。
想到这里,程光辉非常愧疚,“阿瑶,爸对不起你们娘俩儿!以后爸会保护你们的。”
“嗯。”程瑶微微点头。
程光辉握着妻子和女儿的手,眼神坚定的道:“咱们一家三口在一起,肯定能把日子越过越好的。”
“辉哥你说得对,只要咱们一家三口在一起,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李淑芬同样也是对未来充满期望。
程光辉看向女儿,“阿瑶,菩萨有没有跟你说,要怎么让他们付出代价?”
虽然那三个人一个是自己的母亲,还有两个是自己的亲弟弟和弟媳妇。
但从他们做出伤害他们一家三口的事情时,他就跟他们不共戴天!
女儿说得对。
必须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程瑶道:“这个暂时保密,等咱们报完仇后,就跟妈一起去京城找外公外婆。”
现在还不是实施计划的最好时机。
言多必失。
在没有实施计划之前,程瑶只信得过自己。
听到程瑶说要去京城找父母时,李淑芬特别激动。
她早就想等女儿考上大学带着丈夫去找父母了。
李淑芬的父母都是城里人。
1968年因为成分问题两夫妻带着三个孩子下放到农村。
在那个生活本就艰苦的年代里,一家五口来到农村不久后又遇到了吃不饱的危机,身为长姐的李淑芬不忍两个年幼弟妹饿死,就用一袋小米把自己卖了。
也是因为有这袋小米,弟弟妹妹才有了活下去的机会。
后来。
父母获得了回城的机会,可李淑芬已经跟程光辉结婚了,而且夫妻恩爱并领养了程瑶,就拒绝了父母一起回城。
无奈之下,父母只好带着弟弟妹妹先回去了。
那个年代交通不发达,通讯也不发达,回一趟京城不但要坐火车,还要转大巴和轮渡,要好几天才能到。
加上程家后来又搬离了程家村,搬到了现在的东支村,他们现在距离距离京城有三千多公里,所以,父母和弟弟妹妹们这一回去,就彻底跟李淑芬断了联系。
李淑芬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叹气道:“阿瑶,报仇说的简单,做起来可能没那么简单吧?要不,咱们也别报仇了......”
虽然程瑶有菩萨托梦,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程瑶笑了下,“妈,您不用担心,一切有我在,接下来,你和爸爸只要听我的就行。”
李淑芬楞了下。
女儿虽然很厉害,但终究也才十八岁而已。
万一她受到什么伤害的话怎么办?
程瑶知道母亲是在担心自己,立即握住李淑芬的手,“妈,您放心,我肯定不会让自己遇到危险。”
不知怎地,看着这样的女儿,李淑芬居然鬼使神差般地点点头,“好,妈听你的。”
程光辉也跟着点头,“爸也听你的。”
两口子虽然还是有些担心,但为了女儿的前程和他们的命,也没有多想,女儿年纪这么小都能撑起一方天地,身为父母,他们不能给女儿拖后腿!
安慰好父母后,程瑶接着道:“爸妈,我出去一趟。”
程光辉看向程瑶的背影,有些不放心的道:“阿瑶,你要去哪儿?”
程瑶微微回头,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我去挣路费。”
挣路费?
语落,程瑶接着道:“爸您不用担心,我可是被菩萨庇佑的人。”
须臾。
程瑶来到院子里。
程老太太正在喂程光宗吃饼干。
这个年代饼干可是稀罕东西,看到程瑶过来,程老太太立即把饼干藏起来,生怕被程瑶看到了。
程瑶拿起背篓,笑着道:“奶奶,我去打猪草了。”
闻言程老太太像是点点头,而后想到程瑶马上就要被卖到,以后就没人割猪草,又补充道:“阿瑶啊,那你多割点猪草回来!咱家猪这几天特别能吃。”
“好的奶奶。”程瑶回答。
半小时后。
程瑶背着背篓出现在山上。
她先是去了昨天发现的那片牛肚菌地,一夜之后,牛肚菌都已经冒出了头。
长势喜人。
程瑶将这些牛肚菌全部捡到背篓里。
捡完牛肚菌后,程瑶又在草丛里发现了一个山鳖窝。
鳖窝内有一大窝小山鳖。
山鳖可是好玩意,虽然肉不多,但营养价值高,在后世一个正宗的山鳖卖得价格比牛羊肉的价格还要高。
既然这里有小山鳖,那就代表肯定有大山鳖。
而且,山鳖是群居动物,只要发现了一个山鳖窝,附近肯定还有其它窝。
程瑶将窝里的八只小山鳖拿起了一只起来放在手心里,大眼瞪小眼,“小王八,能告诉我你妈妈在哪里吗?”
很显然,小山鳖是不会回答程瑶这个问题的。
但程瑶也不会信,在仔细的在附近找了找。
很快,她就发现了第二个山鳖窝,但第二个窝里就只有几个已经孵化的蛋壳。
连小山鳖都没有。
但皇天不负苦心人有心人,很快,程瑶又发现了第一个窝。
这个窝里居然拿有个大山鳖!
最起码有脸盆大小。
山鳖这东西没什么攻击性,也跑不快,程瑶很轻松的抓住了山鳖。
抓着山鳖在手里掂了掂,最起码有十来斤!
正儿八经的野山鳖,值不老少的钱了。
随后,程瑶又在山里采了些草药。
在采草药时,程瑶又发现了不少野山药,又停下脚步挖了些野山药。
两小时后。
程瑶带着满满一筐子东西出现在集市上。
张奶奶一看到她就笑眯眯的朝她招手,“阿瑶今天又来了。”
这姑娘嘴甜心肠好,长得还漂亮,虽然两人才见了一面而已,但张奶奶却很喜欢她。
程瑶快步走过去,“张奶奶。”
张奶奶笑着道:“阿瑶今天准备卖点什么?”
程瑶将背篓放在地上,先把牛肚菌从里面拿出来,然后又拿了一只大山鳖和一只小山鳖出来,“今天卖山鳖和牛肚菌还有些野山药。”
看到程瑶从框里拿出来的大山鳖和小山鳖,张奶奶瞪大眼睛,有些惊讶的道:“阿瑶,你从哪里弄来的小山鳖?天哪!还有个老山鳖,这个老山鳖可真大啊!最起码得十斤吧?”
山鳖虽然营养价值高,但这东西只有晚上才会出来,行踪隐秘,普通人根本抓不到。
没想到程瑶运气这么好,不仅捡到了小山鳖。
还抓到了大山鳖!
程瑶笑着道:“我在山里找的。”
这一世。
她一定要实现母亲的愿望,带着她找到外公外婆,一家团圆。
想到这里,程瑶那双漂亮的丹凤眸里,满是坚定的神色。
须臾,她微微抬眸,看向李淑芬接着道:“妈,我昨晚做了个梦。”
“什么梦?”李淑芬好奇的问道。
程瑶没有直接回答母亲的话,而是道:“等爸爸回家了,我再告诉你们。”
语落,程瑶拿起今天在山里挖的草药,开始熬药。
熬好之后,程瑶盛出一碗递给李淑芬,“您把这个喝了。”
“这是什么?”看着颜色奇怪的水,李淑芬疑惑的问道。
程瑶接着道:“这是我今天在山上带回来的草药,我听赵爷爷说过,这种草不但能预防感冒,对身体还好。”
赵爷爷是村里十分有名老中医,程瑶经常跟在他身后一起放羊此也会点医术,所以在听到这番话时,李淑芬也不再犹豫,试了试水温发现也不是很烫了,就端起来全部喝掉。
程瑶将锅里剩下的水也盛起来喝掉。
喝完水,李淑芬接着道:“阿瑶,既然这草药熬的水对身体好,要不,给你奶和你小叔小婶也熬点?”
李淑芬孝敬婆婆,对弟弟弟媳妇也非常好。
可他们却想要了她的命。
想起前世种种,程瑶低垂的眼底全是讽刺的神色,“妈,草药就这么多,喝完就没了。”
**
下午时分,程富贵和马小兰带着他们的儿子程光宗一家三口回来了。
程富贵在城里当泥瓦匠,马兰则是给有钱人当保姆。
其实,程富贵跟马兰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而且还是跟程瑶是同年的,但刚出生就夭折了,甚至都没有带回村里,二胎才有了儿子程光宗。
光宗光宗。
取的就是光宗耀祖之意。
马兰已经在京城当了十九年的保姆了,因此工资比正常保姆都高,能拿五百多块一个月,雇主家还给他们在京城租了房子。
生活得特别富足,穿得也光鲜亮丽的,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一进村,就引来了男女老少的注意,这会儿程家小院的门口有不少看热闹的人。
程老太太一看到自己的宝贝孙子,脸上立即堆满了慈祥笑容,跟平时那副假笑形成鲜明对比。
“哎哟!光宗我的心肝宝贝啊,你们可终于回来了,来大孙子让奶奶抱抱!”
马兰环顾了下四周,“妈,大哥大嫂跟阿瑶呢?”
提及那不讨人喜欢的一家三口,程老太太的眼底立即闪过嫌恶的神色,“那个不孝子说是明天早上到家,那娘俩儿在屋里呢!”
是的。
程光辉在程老太太眼中一直都是个不孝子。
毕竟,跟有本事的小儿子比起来。
这个大儿子不但是个瞎子,还不能传宗接代,工资也低。
所以,她一直都不喜欢大儿子和大儿媳。
要不然也不会如此偏心。
说来也巧,这话音刚落,李淑芬就带着程瑶从屋内走出来。
看到李淑芬和程瑶,马兰笑着打招呼,“大嫂。”
马兰个子不高,长得中规中矩,说话声音很温柔,如果不是有前世的经历在的话,程瑶怎么也不相信,这女人竟然如此恶毒!
她到现在还记得马兰把自己迷晕后用开水烫自己脸时的眼神。
那样子。
简直恨她入骨!
就像跟她有什么深仇大怨一样。
看着衣着华丽的弟媳妇,李淑芬只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她甚至都不好意思直视马兰,说话也结结巴巴的道:“弟、弟妹回来了,吃、吃了没?”
马兰笑着道:“我们在县里已经吃过了。”
语落,马兰的目光又落在程瑶脸上。
几年时间过去。
当初那个瘦弱的黄毛丫头,现在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了。
像!
实在是太像了。
她长得太像赵家人了!
千万不能让赵家人看到程瑶。
她长得那么像赵家人,若是让赵家看见的话,必定会引起怀疑!
马兰知道,京城有一项技术叫亲子鉴定。
若是让赵家人看到程瑶的话,肯定会拉着程瑶去做亲子鉴定。
程瑶一直都在农村长大,马兰本以为自己会见到一个灰头土脸的小村姑。
没想到,程瑶居然长了一张千金小姐的脸。
可她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当千金大小姐?
马兰的目光黯了一瞬,旋即,脸上又堆满笑容,接着道:“几年不见,阿瑶都长得这么高了!也不知道我在京城买的裙子能不能穿得下!”
说着,马兰就从袋子里掏出一条蕾丝花边公主裙。
前世。
程瑶只在电视上看过这种连衣裙,她没想到小婶会给自己带,因此,对这个没见过几面的小婶充满了好感。
也是这样。
她才在父母去世后,马兰说要带她去城里过好日子,她就毫无防备的跟着去了。
没成想。
马兰不但让自己毁了容,更没想到马兰会直接把她卖到缅甸去。
看到马兰手里的连衣裙,李淑芬瞪大眼睛,脸上全是欣喜的神色。
弟媳妇居然给女儿买了衣服。
看来,弟媳妇可真是个好人!
思及此,李淑芬推了推程瑶,“阿瑶,你还不快点谢谢小婶。”
程瑶这才反应过来,伸手接过马兰手里的裙子,装成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谢、谢谢小婶。”
“不客气,”马兰语调温柔,“我跟你小叔就光宗这么一个孩子,以后,我们会把你当成亲女儿疼爱的!好孩子,你快去试试裙子合不合适。”
“好。”程瑶拿着裙子往屋里走去。
程老太太有些不悦的蹙眉。
儿子儿媳回来都没给她带东西,倒是给这个小野种买了裙子。
小野种配穿那么好看的裙子吗?
简直浪费!
可能是看到程老太太的脸色不对,马兰又从袋子里掏出另一个礼物,“妈,这是我跟富贵特地在首饰店给您买的银手镯。”
看到银手镯,程老太太立即眉开眼笑的道:“我就知道还是我小儿子小儿媳最孝顺我!不像某些人!”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程老太太狠狠地剜了眼李淑芬。
李淑芬知道婆婆这里的‘有些人’指的是她。
程光辉挣的钱全都交给程老太太了,李淑芬常年在家务农,好不容易卖点农产品,还要攒着给程瑶当学费,她哪里来的钱给婆婆买东西?
就在此时。
程瑶换好裙子从屋内走出来。
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很漂亮,简直可以用倾国倾城来形容她,配上粉色的连衣裙,整个人显得干净又漂亮,全身都在发光。
再次看到程瑶,就连程富贵的脸色都变了变,转头看向马兰
马兰用眼神示意程富贵不用担心。
只要有她在。
程瑶就只能是块垫脚石。
马兰永远都不会让程瑶见到她的亲生父母。
程瑶走到马兰身边,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小,小婶,我好看吗?”
想到两人的女儿,程富贵眼底全是骄傲的神色。
“不光要把那个小野种卖掉,还要把她毁容!”程富贵接着开口。
马兰一愣,有些没明白丈夫这话里的意思,“毁容?”
“对。”程富贵点点头,“那天我看到赵先生和赵太太了,程瑶跟他们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如果只是把她卖到缅甸去的话,万一她又跑回来了怎么办?只要她顶着那张脸在那里,那咱们的妍妍就有危险。所以,必须要把她毁容!”
身为一个父亲,程富贵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有任何威胁。
再者。
程瑶毁容后,就算赵家找到她了又能怎样呢?
他们的亲生女儿被赵家培养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
程瑶算什么?
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毁容女而已!
这样的一个废人,就算跟赵家人有血缘关系,也只会给赵家丢脸而已。
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赵家那样的高门大户不会认一个这样毫无价值的女儿回去。
所以。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让程瑶彻底毁容,永无出头之日。
马兰眯了眯眼睛,“嗯,富贵,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就按你说得这么办。到时候直接烧一壶开水泼在那野丫头脸上,让她这辈子都不能出去见人!”
程富贵点点头。
八十年代初,身怀六甲的马兰跟丈夫一起去京城做水产生意,想通过做生意暴富改变人生。
谁知因为二人谁都没有做生意的经历,还不到半年就亏得本都没了。
可两人又舍弃不下京城的繁华,于是便依靠老家寄过来的钱在京城度日。
说来也巧。
马兰生产时,刚好与院长夫人同天,更巧的是两人生的还都是女儿。
马兰看着自己怀中的女儿,又看着隔壁病房院长和院长夫人家的千金大小姐,心里满是不甘。
凭什么别人家的女儿生下来就是千金大小姐?
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
而她女儿生来就是个小村姑?
于是,马兰就起了个大胆的想法。
她要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跟院长夫人的女儿换一下。
小婴儿长得都差不多,就算调换了也根本认不出来。
心里是这么想的,马兰便开始寻找调换孩子的机会,终于,她在医院蛰伏整整是三天以后,让她等到了机会,她顺利换走了赵家的亲生女儿,将自己的女儿变成了千金大小姐。
但马兰又不想养别人家的女儿,所以就将赵家千金带回老家送给了一直不能生育的程光辉和李淑芬这夫妻俩抚养。
马兰当然不会傻到把真相告诉程光辉和李淑芬,于是就让程老太太告诉程光辉和李淑芬,这是她和程富贵在在外面捡了个没人要的女孩。
那个年代确实有人为了生个儿子把自己的女儿扔掉,所以老实的程光辉跟李淑芬也没有多想,将程瑶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如珠似宝的养着。
再次回到京城,马兰通过一些手段成为了赵家的保姆。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
马兰越来越越觉得,自己的决定没有错。
因为赵家在京城的地位实在是太显赫了。
女儿在赵家不但能穿金戴银,享受荣华富贵,还有三个厉害的哥哥护着。
赵家那三个儿子,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最重要的是,他们非常宠爱这个年纪最小的妹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