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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小说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

如珠姒宝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程瑶权九言是其他小说《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中的主要人物,梗概:,李成忍不住道:“九哥,要不咱俩吃碗牛肉粉丝汤凑合下吧?”......

主角:程瑶权九言   更新:2024-02-21 2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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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程瑶权九言的现代都市小说《热门小说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由网络作家“如珠姒宝”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程瑶权九言是其他小说《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中的主要人物,梗概:,李成忍不住道:“九哥,要不咱俩吃碗牛肉粉丝汤凑合下吧?”......

《热门小说甜蜜军婚:九零军官爆宠小娇妻》精彩片段


李成挠了挠头,“这里有什么好逛的?”

要知道,京城比东支县要先进一百倍,平时也没见权九言出门逛街。

权九言不再说话,只是继续朝前走着。

李成跟上权九言的脚步。

虽然他跟权九言是一起长大的。

但这位爷的性格从小就乖张不已,没人能猜得透。

前几年更是没人能压得住他,不过自从参军后,就收敛了不少。

直至走到一个熟悉的街道,李成才恍然大悟。

他要是没记错的话,前天他们应该是在这里遇到程瑶的。

难道......

九哥是来偶遇程瑶的?

啧!

肯定是这样。

李成眯了眯眼睛。

其实李成也挺期待遇到程瑶的。

毕竟程瑶长得漂亮不说,还有一手好厨艺,自从吃了程瑶的酸汤滑肉和辣子鸡后,李成就一直惦记那一口。

如果今天要是再遇到程瑶的话,一定要让程瑶再给他们做一顿酸汤滑肉和辣子鸡。

但很可惜,两人在街头闲逛了三个多小时,从上午十一点直接逛到下午两点,逛到李成肚子都饿得呱呱叫,也没有看到程瑶的身影。

李成有些失望的抬头看向权九言。

权九言依旧是薄唇紧抿,冷峻的脸上好像蒙上了一层冰块,看不出喜怒或者失望......

就在此时,李成好像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的道:“对了九哥,我昨天跟程瑶妹妹聊天的时候,她说她偶尔会去那边的集贸市场去卖山货,要不,咱们去集贸市场看看吧?”

闻言,权九言剑眉微蹙,“谁跟你说我是来找她的?”

语调很淡,却含着让人无法抵抗的威压。

李成咽了下口水,不敢再多说些什么。

权九言看了眼李成,薄唇微启,“集贸市场在哪个方向?”

李成一愣。

啧!

口是心非的九哥啊。

明明前一秒还否认是来找程瑶的,后一秒就问集贸市场在哪个方向。

李成笑着道:“集贸市场要右拐。”

权九言抬起长腿,往右边走去,“都下午了,咱们去集贸市场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

他可不是去找程瑶的。

程瑶就是个小姑娘而已。

他才不会记在心上。

听到这话,李成就更想笑了。

三哥还不如不解释呢!

这跟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什么区别?

须臾,李成跟上权九言的脚步,两人很快就到了集贸市场。

李成原以为能在集贸市场看到程瑶。

但他们俩把整个集贸市场都走了一圈,也没看到程瑶的身影。

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李成微微蹙眉。

程瑶这是去哪儿了?

权九言双手插兜,冷峻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神色,须臾转头看向李成,接着问:“附近就这一个集贸市场吗?”

语落,他薄唇微动,解释:“这个集贸市场没我想吃的菜。”

这个集贸市场没有他喜欢吃的菜?

这种话说出来鬼都不信!

哪里是没有他喜欢吃的菜,而是这个集贸市场没有他想见的人才对!

看来,九哥是真的对程瑶上心了的。

不过据他所知,东支县就这么一个集贸市场。

想到这里,李成抬头看向权九言,“好像就这么一个。”

就这么一个?

权九言剑眉微蹙,怔愣在原地。

思量了片刻,权九言沉声开口,“回吧。”

李成跟上权九言的脚步。

回去的路上两人谁都没说话。

气氛有些压抑。

路过一个牛肉粉丝汤摊时,李成忍不住道:“九哥,要不咱俩吃碗牛肉粉丝汤凑合下吧?”


铁和银这两种金属的颜色本来就很像,经过打磨抛光后,根本就分不清。

大爷在做铁匠之前就是个银匠。

后来银匠生意不景气,这才改成了现在的铁匠。

得到大爷的保证,程瑶立即道:“谢谢大爷。”

“不客气。”

离开铁匠铺后,程瑶又来到热闹的街头,她准备找家馆子吃饭。

忙了一上午,她早就饥肠辘辘了。

李成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权九言身后。

走在前面的男人身如玉树身穿军绿色衬衫,黑色工装裤配上帅气的马丁靴,一双桃花眸多情又不失威严,整个人身上散发着一股高山仰止的正气,让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纷纷红了脸蛋,忍不住回头看了又看。

李成不禁感慨,果然帅哥就是帅哥,三哥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让一众大姑娘小媳妇红了脸蛋。

突然,李成注意到走在前面的侧影。

大山里鲜少有长得这么出挑的姑娘,因此,就算只是背影而已,李成也一下子就认出了程瑶,兴奋的道:“九哥,你看,那不是程瑶小同志吗?”

闻言,权九言微微侧眸看向前方。

果不其然,很快,视线内就出现一道熟悉的身影。

不等权九言说话,李成就挥手大喊,“程瑶同志!”

“程瑶同志!”

集市上人太多了,李成足足喊了好几声,才被程瑶听到。

程瑶回头,眼底闪过惊讶的神色,而后小跑着过来,“权大哥,李大哥,好巧啊!”

她年纪小,才十八岁,称呼两人一声大哥也是正常的。

李成点点头,“是挺巧的,你这是在干嘛呢?”

程瑶道:“我刚卖完山货,想找个地方吃东西。二位昨天帮了我那么大的忙,不如今天我请二位吃饭吧!”

无论是前世还是这辈子,程瑶都不习惯欠人情。

县城就有非常不错的餐馆,刚好她现在手里有点小钱。

李成笑着婉拒,“程瑶同志你的心意我们领了。不过九哥有些吃不惯外面的饭菜,所以我们买了些菜回去准备自己烧。”

权九言有轻微洁癖。

哪怕家里做的饭在难吃,他都不吃外面餐馆的饭。

程瑶这才看到李成手里拎着的菜。

她接着道:“你们两位男同志会炒菜吗?要不这样,我去给你炒菜吧?”

程瑶的厨艺非常好。

前世吃过她做过饭的人,都建议她去开个饭店。

李成只能把饭做熟,好不好吃要看运气。

而且,他们只在冬至镇出几天的任务,也不好临时找个烧饭的厨子,所以每天都是随便对付一下。

听到程瑶说可以帮他们做饭,李成立即眼前一亮,他偷偷瞟了眼权九言,见他脸上没什么特别的神色时,便壮着胆子道:“程瑶同志,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程瑶笑着道:“就是做个饭而已,不麻烦。”

李成接着道:“那咱们走吧!我跟九哥就住在前面的招待所。”

“好的。”程瑶点点头,跟上了两人的脚步。

不多时。

来到了县城最气派的一家招待所里。

这家招待所平时只接待公务人员,权九言跟李成住的是一个两室一厅。

虽然说不上豪华,但胜在干净,厨房里锅碗瓢盆什么工具都有。

程瑶看着李成买回来的菜,心底规划了下菜单,接着问道:“权大哥,李大哥,你们能吃辣吗?有没有什么忌口不吃的?”

李成一边挽袖口一边往厨房里走,“程瑶同志,你叫我李成就行。我跟九哥都能吃辣没有任何忌口,我来给你打下手。”

程瑶微微点头,“好。”

李成准备的食材有半只小公鸡,一条五花肉,西红柿以及小青菜。

初夏季节大家的胃口普遍不好,程瑶打算做个开胃的酸汤滑肉。

然后来个川香辣子鸡。

白灼小青菜。

再来个西红柿鸡蛋汤。

程瑶让李成先去把肉处理了切成薄片,她则是利落的将半只小公鸡剁成块,放在锅里油炸。

李成只吃过烤鸡和红烧鸡,还从未见过把鸡块放在锅里油炸再拿来吃的!

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约摸五六分钟后,程瑶便将鸡块炸好,另外起锅烧肉放入香油蒜末香油和红辣椒,开始炝炒油炸鸡块。

这个年代的小公鸡的不是后世饲料鸡,因此就算不做过多的处理,鸡肉也不会有特殊的腥味。

鲜红的辣椒配上炸的金黄的鸡块,在撒上一把葱姜蒜,很快就激发出诱人的香味,勾的人直吞口水。

川香辣子鸡炒好之后,李成把五花肉也整理好了,他一进厨房,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忍不住咽了咽喉咙,就是不知道吃起来的味道怎么样!

李成很期待一会儿午饭。

“程瑶同志,这五花肉你打算怎么做?”

程瑶笑着道:“我看到橱柜里有酸菜,就做个酸汤滑肉吧。”

酸汤滑肉?

李成楞了下。

他也算是走南闯北的人了,吃过很多名菜,但酸汤滑肉还是第一次听说。

而且。

这酸菜是他们早上配稀饭吃的......

五花肉也一般都是来做红烧肉。

用酸菜烧五花肉真的好吃吗?

万一不好吃怎么办?

李成想开口跟程瑶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不过,虽然疑惑,李成也没多说些什么,只是道:“好,那还有其他需要我帮忙的吗?”

“你帮我把青菜洗了吧,然后剥点蒜。”程瑶也不客气。

“行。”李成点点头。

程瑶开始制作滑肉。

做滑肉需要用到淀粉跟鸡蛋,鸡蛋之取蛋清不要蛋黄,蛋黄刚好可以做番茄炒蛋。

她单手磕蛋,动作非常利落,哪怕是站在厨房,正在做着厨娘的活儿,可身上依旧散发着一股子不可忽视的贵气,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照在那莹白似玉的脸上,美得不可方物。

权九言刚踏入厨房,就看到这么一幕,他怔愣了下,而后语调低沉的开口,“程瑶同志,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闻言,李成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可回头间真的看到了一道身姿修挺的身影。

见此。

李成满脸疑惑。

九哥不是经常说好男儿志在四方,要顶天立地远离庖厨吗?

可今天,他不但进厨房了,居然拿还要给程瑶打下手!

简直是活久见啊。


李淑芬看向程光辉,“辉哥我觉得阿瑶说的有道理,你每个月都要给那个恶毒老太婆好几百块,这些年来,零零总总已经给了不下与一万块!阿瑶这才拿回来几千块钱而已! 这最多算是物归原主,而不是偷!”

李淑芬算是想通了,过去的他们就是太懦弱了,所以才会被人欺负的那么彻底。

以后不会了!

程光辉也不再纠结,点点头道:“淑芬你说得对,这是物归原主。”

见父母都已从怪圈内走出来,程瑶松了口气,挽着程光辉和李淑芬的胳膊,“爸妈,咱们快走吧,趁着天亮之前走到县城,然后吃个早饭刚好可以赶上第一班去市里的大巴车。”

这几天在集贸市场上卖东西,程瑶已经把通往市里的车次摸得清清楚楚。

程光辉李淑芬跟上程瑶的脚步。

一家三口穿梭在深山里。

天还没有大亮,山里什么动物都有,各种野生动物的叫声交织在一起,听起来阴恻恻的,程瑶倒还好,毕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加上又有前世的经历在,这点小场面算什么?

但李淑芬就不一样了,吓得脸色发白,紧紧抱着程光辉的胳膊,“辉哥,你听这声音像不像鬼叫啊?”

自从踏入山里后,李淑芬就听到一种很凄惨的叫声。

类似小孩的哭声,又类似鬼笑声。

阴森又恐怖。

李淑芬对这个声音太熟悉了。

村里人都说这是鬼叫魂。

每次半夜听到这个声音,村里第二天就会死人,因此,有些老年人很忌讳这种声音。

难道......

要死人了吗?

李淑芬越想越慌,脸色也越来越白。

程光辉咽了咽喉咙。

许是想到了村里的传说,他也有些害怕。

毕竟每次听到这种鬼叫声,就会死人。

感受到父母的紧张,程瑶笑着安慰:“爸妈,你们别怕,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李淑芬咽了咽口水,颤抖着声音问道:“那,那这是什么声音?”

程瑶接着道:“这是猫头鹰的叫声。”

“猫头鹰?”程光辉蹙眉,“就是头长得像猫一样的那种大鸟吗?”

“对。”程瑶微微点头。

程光辉还是有些不相信,“猫头鹰的叫声有这么奇怪吗?

语落,程瑶指着一棵枯树,“爸妈,你们看那里。”

李淑芬立即把手电筒照过去。

只见,枯树枝上站着个猫头大鸟,嘴巴正在一张一合的,很显然,那种阴森的声音就是从它的嘴里发出来的。

李淑芬松了口气,拍着胸脯道:“原来这个大鸟叫猫、猫头鹰啊!”

见此,程光辉也松了口气。

语落,程光辉有些不解的道:“阿瑶,既然猫头鹰不是鬼,那为什么咱们村里每次听到这种叫声就会死人呢?”

从前,他一直以为那真的是鬼叫。

程瑶解释道:“因为猫头鹰是食肉动物,嗅觉非常灵敏,几乎是人类的16倍,而人类在濒临死亡的时候,人体内的酸碱盐电解质快速分解会导致身体散发出一股特殊的味道,而这种味道刚好能被猫头鹰捕捉到,所以,猫头鹰只要闻到这种临近死亡味道就以为找到了食物,从而便会兴奋的大叫。”

闻言,李淑芬一脸崇拜的看着程瑶,“阿瑶,你怎么懂这么多啊?”

不过短短时间,女儿好像一下子就长大了,也变漂亮了很多。

是那种从内到外的转变。

就连程光辉都一脸震惊的看着女儿。

程瑶笑着道:“这些都是我在课本上学到的。”


权九言参军数十年,一直清心寡欲,自诩不会为任何女人折腰。

也从来没有被任何女人乱过心。

可现在。

居然因为一个小丫头分心了!

简直是不可思议。

可他明明不喜欢程瑶这个类型的女孩。

又什么会屡次三番被她吸引?

难道是最近太闲了?

对。

肯定是这样。

看来,从明天开始要加强进度,尽快完成任务了。

“有人横穿马路。”权九言迅速反应过来,微微侧眸,看向程瑶,“没吓到你吧?”

“没。”程瑶语调淡淡。

横穿马路的是个五六十岁的大叔,也被吓得不轻,腿都是抖的,差一点,只差一点点,他的命就交代在这辆铁疙瘩下了。

思及此。

大叔慌到不行,额头上冒出一层又一层的冷汗,站在路中间,甚至忘了反应。

就在此时,权九言降下车窗,微微探身,依旧是十分低沉的语调,“大叔,过马路的时候小心些,下回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大叔这才反应过来,回头看向权九言,点点头道:“好,好!”

语落,他立即往路边跑去。

跑到路边,大叔大口的喘着粗气。

虽然马上就是2000年。

但这里就是个十八线小县城而已。

平时街上除了早晚出行的大巴车以外,很少有其他车辆的,所以,他们平时走路时都不会往后看,没想到今天差点丢了小命。

幸好,幸好开车小伙子刹车快。

大爷走后,权九言也继续发动车子离开。

程瑶调整好坐姿,闭目养神。

半小时后。

车子停在了进村的路口。

程瑶开门下车,“权大哥谢谢你送我回来。”

“不客气。”权九言看向程瑶,“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如果不是你的话,我跟李成哪能吃到如此美味的饭菜。”

程瑶笑着道:“有机会再给你们做,我还会很多新菜品。”

“好。”权九言微微点头,他很期待程瑶的新菜品。

肯定更好吃。

此时的权九言还不知道,再次见到程瑶,又是另一副光景。

那时的他,连程瑶皱一下眉,他都会心疼半天,更别说是让她下厨做饭了。

程瑶拿起背篓背上,“权大哥,我家就在前面,那我先回去了。”

“好。”权九言微微颔首。

看着程瑶的背影,他不着痕迹地蹙眉。

这个小姑娘也忒不礼貌了。

居然也不请他回家喝口茶。

不过。

没关系。

来日方长。

总有一天,他会喝上程瑶家的茶。

权九言眯起了那双好看的桃花眸,就在此时,他突然发现座位上多了个蝴蝶发卡。

银色的蝴蝶发卡栩栩如生,随着车子的晃动跟着颤动。

这是程瑶的?

毕竟他的车除了程瑶之外,就没有第二个异性坐过。

权九言拿起蝴蝶发卡,等下次见面时再交还给她。

**

这边。

程瑶先是来到土地庙把钱藏起来,她踮起脚尖在房梁上摸了摸。

她昨天藏在房梁上的钱都还在。

藏好钱以后,程瑶又十分虔诚的给土地公公磕了个头。

做好所有的事情后,程瑶悄悄摸到程老太太的卧室,打开她平时藏宝贝的箱子。

箱子里有程老太太这些年存下来的钱,零零散散的有五六千块,还有一个银镯子。

程瑶从口袋里将早就准备好的铁镯子摸出来,将盒子里的银手镯拿走,来了个偷梁换柱。

有了这个铁镯子。

就不怕没好戏看!

就在此时,门口传来脚步声,还有程老太太的声音,“光宗你等一下,奶奶把镯子戴上,就带你去村里玩。”

闻言,程瑶立即快速将箱子恢复原状,躲到了床底下,屏住呼吸。

很快,程老太太的身影便出现在卧室内。

她径直走到藏宝贝的箱子前,拿出一个布袋子,从里面掏出那个‘银手镯。’

整个过程程老太太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床底下的程瑶看着程老太太将手镯戴在手上,眼底一片凛冽的寒光。

很快。

他们都会得到报应。

待程老太太走远了,又过了五六分钟左右,程瑶才从床底下爬出来,重新站到箱子前,拿出那个布袋子,将里面的前一分不少的全部拿了出来。

这些钱都是父亲程光辉这些年来辛苦做工换来的,凭什么要便宜了这老虔婆?

将钱全部装进口袋里后,程瑶这才

翻窗跳到外面,绕到另一边,将早就藏起来的猪草背在身上,又在村里走了一圈,这才往程家小院的方向走过来。

马兰坐在卧室内等着丈夫回来。

就在此时,空气中传来开门声。

吱呀!

听到这个声音, 马兰立即从凳子上站起来,往门口的方向走去。

下一秒,程富贵就从外面走进来。

看到丈夫,马兰立即问道:“怎么样?事情办好没?”

程富贵点点头,“办好了。”

语落,他走到桌子旁,拿起水杯就开始喝水。

一口气喝完半大杯水,程富贵看了看门外,压低声音道:“刘瘸子明天晚上就过来,我哥瘫在床上马上就要死了,到时候,咱们来个里应外合,李淑芬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到时候只要按照计划行事,把她打死就行。”

原本,程富贵也不想弄死程光辉这两夫妻。

但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眼看着程瑶一天比一天大,而程瑶又是这两人唯一的女儿,如果程瑶突然消失在这个世上的话,这两人肯定会不依不饶,甚至报警。

所以,他们只能让这两人也一同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只有这样。

程瑶的消失才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也别怪他心狠手辣。

他不想这样。

但为了自己的宝贝女儿,为了老程家今后能发扬光大,他只能这么做。

闻言,马兰眯了眯眼睛,有些不放心的道:“那刘瘸子可靠吗?”

毕竟是个瘸子!

万一耽误计划......就得不偿失了。

程富贵知道妻子在担心什么,笑着拍拍妻子的手,“放心,刘瘸子只是他的外号而已,并不是真瘸!而且,我手上有他平日里偷鸡摸狗的证据,他不敢反水的。”

再者刘瘸子因为长得丑,家境贫寒,一辈子都没有娶到老婆,所以从未尝过女人的滋味。

所以,一听到程富贵的计划,刘瘸子就迫不及待的同意了。

能白嫖一次,还不用担责,这换成谁,谁不乐意?

听到这话,马兰松了口气,眼底全是阴暗的神色,“弄死李淑芬后,咱们就把那个小野种给卖到缅甸去,让她一辈子都回不了华z国!”

程富贵点点头,“嗯,只要那个小野种消失了,就没人能抢走咱们闺女千金大小姐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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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马兰觉得这件事打死也不会有人知道,毕竟他们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可随着程瑶越长越大,马兰突然发现,她长得跟她亲生父母是越来越像,马兰彻底的慌了!

她知道。

不能在任由事情发展下去了,更不能让赵家人发现程瑶的存在。

要不然,她的亲生女儿就会被赶出来。

只有她的女儿才配成为千金大小姐。

程瑶这个野丫头凭什么?

可马兰又不能限制程瑶的自由,所以,他们只能想办法除掉程瑶。

缅国的金三角属于三不管地带,程瑶一旦被卖到那里去,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想到程瑶马上就要成为女儿的垫脚石,此马兰眼底全是得意的神色。

就在此时,马兰看向程富贵,“药搞到手了吗?”

程富贵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包白色粉末来,“你收好,千万别弄丢了,到时候直接下到那母女俩的饭菜里去就行。”

这是一种无色无味的安眠粉。

一旦李淑芬吃下去,半小时之内就会浑身无力,任人宰割。

到时候,在由程老太太带着村里的男女老少,将李淑芬和刘瘸子抓奸在床,她就算是跳进黄河恐怕也洗不清了!

马兰接过粉末小心翼翼地贴身藏起来。

程富贵接着道:“老吴那边你安排好了吗?”

老吴便是缅甸那边的人贩子。

按照计划,等今天晚上打死李淑芬后,他们夫妻俩就立即带着程瑶去往县城与老吴汇合。

“安排好了,你放心。”

听到这话,陈富贵眼底闪过一道阴狠的神色。

等着吧,明年的今天就是陈光辉和李淑芬的忌日。

院子里,李淑芬正在弯腰喂猪食。

马兰笑意盈盈的走过去,“大嫂,我来帮你。”

闻言,李淑芬笑着婉拒:“不用不用,猪圈太脏了!兰兰可不能脏了你的手。”

换成以前,李淑芬肯定会认为马兰是个好人,居然还帮自己干活。

但现在,李淑芬不会这么想了。

眼前这人就是个披着狼皮的羊,差一点,只差一点他们一家三口的命就丢在了马兰手上。

“没事的大嫂!活都是人干的,你能干的活我当然也能干!”说着,马兰就抢走李淑芬手里猪食桶。

马兰一边喂猪食,一边道:“对了大嫂,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话里带着试探的语气。

虽然那蛇是他们亲自从外面买回来的,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李淑芬轻叹一声,眼底全是担忧的神色,“情况不太好,自从被蛇咬了之后,你大哥就一直在睡觉,而且神志也不太清醒,总是说胡话。兰兰,你说要不要送你大哥去医院瞧瞧啊?我担心会不会出什么事! 万一是毒蛇的话,你大哥......不就没命了吗?”

听到李淑芬这番话,马兰松了口气。

看样子。

程光辉已经时日无多了。

马兰看向李淑芬,压下眼底的得意之色,接着开口,“大嫂你就放心吧,大哥他吉人自有天相,肯定会没事的,不用去医院浪费钱。”

去医院?

想得美!

只要有她在,陈光辉就永远都别想去医院。

他只有死路一条。

李淑芬还是有些担心,“可万一真是毒蛇怎么办?我听那些老人说,毒蛇咬人可厉害了,如果不去医院治疗的话,是会死人的!”

李淑芬的演技还算不错,至少,马兰看不出任何破绽。

马兰自然要打消刘淑芬的疑虑,笑着道:“没事的,咱们村根本就没那么多毒蛇!再说,你在老家都这么些年了,有没有听人说谁被蛇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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